教育部明确:中小学教师是国家公职人员!以后会转为公务员么?

近期,关于教育部发布教师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的消息在教育领域引起热议。

特别是其中涉及公办中小学教师被明确为国家公职人员的表述引起广泛关注。

这是否意味着中小学教师将成为公务员?本文将对这一问题进行解读。

关于教师转为公务员的由来

关于教师能否转为公务员的讨论早由来已久。

多年来,一些代表、委员和学者一直呼吁建立中小学教师特殊公务员制度。

早在2018年初,国家就出台了《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标志着对教师队伍建设的全面深化。

文件中的一句“确立公办中小学教师作为国家公职人员特殊的法律地位”引发了广泛猜测。

然而,文件中的表述并未直接将中小学教师定义为公务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明确规定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因此,《意见》中提到的“公办中小学教师作为国家公职人员”并非等同于公务员。

《意见》的目的在于强调教师职业的公共属性和职业稳定性,以保障教师的地位和待遇,而非直接将其归为公务员。

关于《意见》的很多猜测,主要出自对中小学教师地位和待遇的担忧,其本质还是在于提高教师社会地位,突显其职业的公共性,确保相应的社会待遇。

教育部:公职人员不等同于公务员

对于教师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中,涉及公办中小学教师被明确为国家公职人员的表述部分,教育部相关负责人做出了解释:

教师法修订草案的目的在于强调教师职业的公共属性和职业稳定性,以更好地保障教师的地位和待遇,但并不等同于将中小学教师纳入公务员范畴。

在我国,中小学教师的财政保障体系主要由县级财政承担,但各地区财政支付能力差异较大,导致中小学教师待遇不一。

近年来,一些地方已实现了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要求,但这仍是一个逐步完善的过程。

修订草案强调了教师绩效工资的核定应综合考虑当地公务员实际收入水平,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

这一政策要求对教师待遇提出更高要求,将实际收入水平纳入考虑范围,而不仅仅是平均工资。

如果政策能够得以有效执行,中小学教师的实际收入水平将进一步提高。

结语

教育部对教师法的修订旨在加强对中小学教师的支持和保障,提升其社会地位和待遇,但并未改变其职业身份。

关于具体的法规制定和细则落实,仍需要等待教育部和相关法律部门的进一步规定。

但无论从哪方面的释放的信号来看,中小学教师的社会地位和待遇都将进一步提升,相关的制度保障也将更加完善。

所以,教师依然是受社会尊重和羡慕的职业,未来也会越来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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